“执行难”是困扰法院工作的绊脚石,是法院工作的“软肋”。尤其是我院的执行工作一度处于低谷,曾多次受到上级法院的通报批评,在今年7月县人大对执行工作审议时,对县法院的执行工作表示基本满意。针对这种情况,院党组审时度势,多次召开党组会,剖析原因、研究对策、强化措施,扭转工作被动局面。
一是抽调精兵强将,加强执行力量。由于个别案件当事人的诚信度不高,对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不能在法定的期限内履行,致使大量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加大了执行工作量,使得有限的执行人员无法承担大量的案件。鉴此,我院党组进一步加强了执行力量,决定从院内其他庭室抽调政治素质强、业务能力精的3名干警充实到执行队伍中,使得执行人员的配备符合了法律的规定。
二是解决物质装备,提供后勤保障。为了使执行工作充分发挥其应有的灵活性、机动性,保证执行人员能根据案情及时出动,我院党组在交通工具比较紧张、经费相当困难的情况下,全力保证执行公务用车,为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同时,增配微机1台,解决执行案件信息登录之需。
三是穷尽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继续发挥执行和解方面的优势,尽力促使双方当事人和解,从深层次化解矛盾,从根本上消除不和谐因素,对抗拒执行、躲避债务的被执行人,毅然采取强制措施,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严肃性。自8月16日全市召开执行案件竞赛现场会以来,共执结案件9件。邓军弟申请执行陈德顺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一直躲避执行,逃避法律义务,致使该案在法定期限内无法执结。2007年8月30日,我院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依法将被执行人陈德顺拘传到庭,责令其主动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陈德顺仍然拒不履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被执行人陈德顺的行为是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行为,为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严肃性,经研究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天的处罚措施。陈德顺迫于压力,在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前将款项全部交清,此案执结。
四是分组公平竞赛,优化人力资源。实行奖优罚劣机制,把现有执行人员分为两组,每组自成一个合议庭,对案件进行讨论、评议,分组竞赛。年终对每组的案件执行情况进行统计、评选,奖励工作出色的组及执行干警,处罚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小组及个人,充分调动干警工作的积极性。
(编辑:冯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