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至7月上旬,秦州法院执行局成立了由主管副院长、执行局局长王建军任组长、执行局副局长季靖生任副组长的清理小组,对建筑单位拖欠农民工劳务费的执行积案进行了一次集中清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在这次活动中,首先组织人员对历年来建筑单位拖欠农民工劳务费的执行积案进行了彻底统计,然后制定方案,包案到人、限期执结。由于领导重视,部署得当,共执结了包括长期上访的临夏州回族农民马福海与甘肃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欠款案、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委托执行的平南镇农民于保银与甘肃省第八建筑工程公司拖欠劳务费案、齐寿乡农民王新元与天水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拖欠劳务费案在内的10案,另有6案执行了部分款项。这次活动共执行到位案件款21万余元,由于大部分申请执行人长年在外打工,秦城法院又进行了多方联系,现部分执行款已领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