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秦州区人民法院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以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为出发点,高度重视办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将案件协调、督促履行作为行政审查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为促进全区城市建设、气象监管、市场秩序管理等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2008年以来,秦州区法院针对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增多的特点,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有关政策精神,积极探索协商调处行政争议解决机制。始终坚持对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通报,让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当之处有明确认识,掌握协调工作的主动权。充分发挥审判人员工作积极性,根据不同案情在“官”“民”矛盾之间寻找协调督促履行的切入点,最大限度地发挥行政审判“减压阀”“化解器”的职能作用,引导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在谅解的基础上协调处理行政案件,化解“官民”纠纷,构建和谐社会。2008年1月至8月,秦州区法院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45件,经依法协调、督促履行23件,占比51.1%,督促履行涉案标的额54万余元;行政机关主动撤回执行申请9件,占比20%;裁定不予执行4件,占比8.9%,实现了案结事了的目标,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