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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董永贞公告
来源: 作者: 日期:2008-9-4 15:57:42 点击:


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

       

                        

董永贞(又名董拐娃):

  本院受理原告张国平诉被告董应选、董永贞婚约财产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送达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承办法官:孙炜   联系电话0938—2739486

承办庭: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2008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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